电力作为公共产品,作为工业生产的动力,下调其价格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生产成本,拉动工业生产。但从整个社会的综合效益看,电价下调不仅不利于电力企业持续投入和扩大生产,还会对当前的经济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造成冲击。
首先,电力企业在煤炭价格下跌之前曾长期亏损,过去的十年,煤炭价格一路上扬,但电价并未同步上涨,导致电力企业大多超过80%的负债率,整体利润率低(五大发电每家的资产都在万亿以上,但利润仅百亿左右,利润率不足1%),这些历史欠账,需要多一点时间去修复。
其次,近些年火电企业的环保成本在持续增加,煤价下跌带来的利润增长很大一部分会被冲销。2012年环保部开始执行新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除了脱硫和除尘之外,火电厂被强制安装脱硝装置,尽管国家有一定补贴,但仍不足以弥补巨大的环保开支。而环保部即将发布的《大气污染治理行动计划》,将会对火电施加更加严厉的减排措施,这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电力企业的环保支出。
第三,下调电价从社会综合效益角度来说,不利于整个社会的节能减排。下调电价实质上是变相鼓励耗能企业多用电,钢铁、焦化、水泥等高耗能产业的过剩产能有可能因为电价调整而被再次激活。这样一来,“调结构”的效果将会大打折扣,1998年金融危机之时,下调电价导致的产能过剩已有前车之鉴,因此不能再重复当年的错误。
另外,国际煤炭市场的低迷,导致大量劣质煤流入中国。而这些高硫劣质煤种进入发电厂,进一步增加了环境压力,如果相关部门能够提高煤炭进口的门槛,那么国内煤炭价格可能会因此回暖,电价下调的压力将会进一步释放。
事实上,煤炭价格下跌正是地方政府调整经济结构的良好时机,一些地方的过剩产能或者以煤为主的单一经济结构,应利用此时机进行优化和调整,布局新的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这样才能够促进地方经济的良性和可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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