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开复 | 文
6月6日,英国《卫报》与美国《华盛顿邮报》在验证获取的一份秘密文档的真实性后,率先曝光了美国政府在过去许多年间的监视行径。该秘密文档显示美国国安局(NSA)与联邦调查局(FBI)经由一项代号为“棱镜”(PRISM)的互联网信息筛选项目,直接接触九大互联网企业的用户数据,侦查可疑行为。
6月9日,“告密者”前美国中情局人员斯诺登(Edward Snowden)自曝身份。据称,PRISM项目初次启动是在2007年小布什政府时期。当时国会通过《保护美国法案》,并在一年后通过《外国情报侦察法修正案》,授权私人公司与情报机构合作,以扩大国安局及其他情报机构的监听权限,并保护合作企业免于侵犯隐私的诉讼。
这件丑闻严重伤害了美国声誉,但是,它更应该引发全球公民对网络时代人权的思考,尤其是隐私权以及延伸出的财产权和自由权问题。人类几千年才发展出保护人权的宪法、措施和价值观,然而,网络在带来社会进步的同时却给予当权者太大的空间和诱惑,这可能导致得来不易的人权毁于旦夕。
让我们先讨论人权中的隐私权。隐私权在联合国颁布的《世界人权宣言》中有明确定义: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他的荣誉和名誉不得加以攻击。人人有权享受法律保护,以免受这种干涉或攻击。但是,在网络时代,我们的邮件、即时通讯记录、电话记录、社交媒体私信、短信都可能被监听、被获取、被掌控。斯诺登表示,美国政府的监听力量无所不在、无处不入,而且有非常多的员工可以轻而易举地看到任何人的隐私。此现象让他感到有必要说出真相,即便这会付出极大的个人代价。
从隐私权可以自然地延伸到财产权。在网络时代之前,在法治国家,“我的家就是我的城堡”,家中的金钱、事物、文件、信件都可以被认为是安全的。如果谁来盗窃抢夺这些财产,他就侵犯了我的财产权,也犯法了。就算是政府部门,也不能无理闯进来,更不能非法偷窥或掠取。但是,在网络时代,类似Prism这样的计划,恰恰就是闯进了我们在网络上的“家”(邮箱、云储存、即时通讯记录等),拿走了我们的财产(信用卡账号、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
最后让我们来看看人权中的自由权,尤其是言论自由。我们知道,在真实的世界里,在法治国家,和一批信任的朋友谈几乎任何话题,都是相对安全的,而且这权力是大部分国家的宪法所保护的。但是,在虚拟网络世界, 这一切不但可能被监视,而且可以长期储存,随时挖掘。这就像古代周厉王不听劝谏却采用监听手段:派人在大街小巷偷听人民谈话,随后,凡经其指认者,即下狱处置。可谓“防民之口,胜于防川”。举国上下,无人再敢对国事品头论足,相互见面,不再言语,只能“道路以目”。如果我们知道自己所有的秘密瑕疵都已被捕捉并储存,而且随时可以调用来冠以罪名,继而随意伤害,在这样的环境里,言论自由何存?
进入大数据时代, 当权者会拥有更巨大的权力。海量储存加上机器学习和数据挖掘,可以大大提升监听的效率 。不只是我们的信息被偷窥,我们的语音也会被偷听而且自动识别(斯诺登也提到这点),我们的网上行为也可以被监测。我们在网上买了什么,下载了什么软件,在社区里和陌生人谈了什么,甚至每分钟在什么地理位置,都在Prism这类计划下,完全被掌控。这样的智能软件甚至可以预测每一个人未来可能做的事和决策。
一旦这些技术被全面部署,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所著的小说《一九八四》中令人窒息又恐怖的极权主义社会就会在网络时代重现。
19世纪英国历史学家和政治思想家阿克顿说:“权力会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会产生腐败。”在真实的世界里,几千年的人类智慧想出了各种方法来限制权力的滥用。但是, 在缺少监督的虚拟网络里,在大数据技术的支持下, 再加上所谓“国家安全”的名号掩护,在信息不对称、权力不平衡的环境里,当权者的权力达到历史新高。而一个被绝对权力诱惑的当权者就会为所欲为,侵权行为必然泛滥。我们怎么来保护弱势的网民?能否设定更严格的保护标准、赔偿责任?能否经过国际组织监督(例如全球网络原则:GNI,即Global Network Initiative)制衡国家机器?是否有科技手段可以监督当权者?被侵权后,迅速披露是否有威慑作用?
希望Prism计划和斯诺登的挺身而出能够唤醒全球沉睡的网民,让这一相对于权力拥有者而言绝对弱势的群体理解:在虚拟的网络世界,我们亟须对当权者的权力设限、平衡、问责。如果我们沉默,那么,未来某一日我们突然发现已经生活在《一九八四》里,那就只能后悔莫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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