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等上级有关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中原工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及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
(三)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四)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全面加强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分数线
表1 经济管理学院一志愿复试分数线
专业名称 |
外语 |
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
总分 |
会计硕士 |
51 |
102 |
216 |
审计硕士 |
51 |
102 |
211 |
工商管理硕士(MBA) |
41 |
82 |
181 |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复试分数线参照上述标准 应用经济学复试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240分 |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学院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复试名单。
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复试名单详见学院官网。
(二)复试时间(不含调剂复试)
中原校区(工商管理硕士):4月1日上午8:30-12:00(面试),下午14:00-17:00(笔试)。
龙湖校区(会计硕士、审计硕士):4月3日上午8:00-12:00(面试),下午14:00-17:00(笔试)。
调剂考生复试在4月6日调剂系统开启后进行。
(三)复试形式
现场复试。
(四)复试方式
面试+笔试。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1. 面试内容:满分100分,包括英语能力测试、专业能力考查、综合能力评定三部分,分三个考场进行。每个考生的复试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复试全过程进行记录、录像、录音。
(1)英语能力测试(20分)
主要考查听说读能力,时间为5-8分钟。
(2)专业素质考查(70分)
主要考查内容: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操作技能,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时间为10-15分钟。
(3)综合素质考查(10分)
主要考查内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学习和科研成果以及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心理健康情况、责任感和纪律性,人文素养、礼仪和表达等,时间为5-10分钟。
2. 笔试内容: 满分100分,金融硕士(025100)、工商管理(1202)、应用经济学(0202),笔试内容为专业课;会计硕士(125300)、审计硕士(025700)、工商管理硕士(MBA)(125100)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笔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和专业课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学生在3小时内答题完毕。
3. 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还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科满分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单科不满60分者不予录取。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是否加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五)复试流程及要求
1. 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学院接受审查:
(1)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2)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中原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经济管理学院网站https://sem.zut.edu.cn“下载中心”下载);
(3)往届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应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招办出具的《自考成绩证明》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届时毕业证明》原件;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公章);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7)考生自述(自行打印5份,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注意: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 复试成绩与综合成绩计算
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和工商管理硕士(MBA)最后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2)×50%;其他学科专业最后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2)×50%。复试成绩在经济管理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四、调剂
严格执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关于调剂工作的相关要求。
接受调剂生参加复试时,按照初试成绩确定复试生名单。
2023年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1202)、应用经济学(0202)和金融硕士(025100)接受考生调剂,接受调剂条件如下:
1. 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调剂工作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五、体检
拟录取考生应到居住地所在的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主要内容包括:身高、体重、血压、裸眼视力、色觉检查、胸透、心电图、肝功能),并线上提交加盖医院公章的体检报告扫描件(体检日期应为近一个月内)。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文件要求,招生体检可以不进行“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
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复试工作其他事宜
1. 录取办法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2)面试成绩或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
(3)逾期未提交复试材料或材料弄虚作假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截至日期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
(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9月1日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
(7)逾期未提交定向就业合同或人事档案者;
(8)违背《诚信复试承诺书》者。
2. 监督
(1)复试过程的监督严格依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执行。
(2)经济管理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录取全面接受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督察组的监督检查,在经管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中专设纪检委员1人,并在各复试小组设兼职纪检委员1人,依法对招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3)所有拟录取名单在校研究生处网站招生工作栏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公开。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4)在经济管理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工作办法和安排,公布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复试结束后对复试成绩进行公示。
(5)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6)录取考生入学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中原工学院龙湖校区3组B219
电话:0371-62506113(龙湖校区) 0371-67698117(中原校区)
八、未尽事宜和要求,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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