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2023年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督促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选拔、分类复试。德智体等全面衡量,成绩、潜力、业绩并重,尊重考生志愿,分类别排队,择优录取,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开展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实行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各学院(部)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二级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研究生招生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指导各学院(部)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开展本单位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2.各学院(部)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各学院(部)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组织成立本单位“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由学科负责人为组长,学科业务骨干为成员,负责对参加复试的导师进行培训,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三、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原则上均采用现场复试,特殊情况下可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具体由各学院自主确定。原则上各学院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四、复试比例、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和复试方案
1.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由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当提高,原则上不得超过150%。
2.复试分数线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分数线为“A类考生国家线”。
同一学院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原则上复试分数线相同。
3.复试名单
复试分数线公布后,考生可登录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学生端(网址:https://zhaosheng.eol.cn/10476/main/user/index),查询是否进入复试,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上述网站内提交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前期准备的报名材料,以供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4.复试方案(或实施细则)
各学院(部)的复试方案由各学院(部)于复试前在本单位网站提前公布。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各学院(部)官方网站,认真查看各学院(部)复试方案。
五、复试时间
2023年3月27日-4月3日为第一批考生复试时间。具体时间见各学院(部)复试方案。
六、复试通知
各学院(部)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再寄发复试通知书。
没有及时接到学院(部)复试通知的考生,只要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请及时联系招生学院(部)了解复试相关情况。
七、报考资格复查
资格复查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和我校招生简章报考条件进行。
八、复试内容、形式与成绩构成
(一)复试内容和方式
下面1-4四类考试中,单项均为百分制,参照在复试成绩中的占比,合计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复试内容如下:
1.外国语,必须包含听力和口语,也可以包含专业外语。
2.专业课考试
3.综合面试
4.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具体考核实施由各学院(部)自主进行。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二)成绩构成
1.综合成绩的构成
考生综合成绩(百分制)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占比计算得到,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60% +复试成绩×40%
2.复试成绩中各项占比
复试成绩中各项所占百分比如下表如示,其计算方法以美术学为例如下所示:
美术学复试成绩 = 外语复试成绩 × 20% + 专业复试 × 60% + 综合面试 × 20%
九、待录取
各学院(部)在“志愿优先、分类排队、择优录取、程序公开”的原则下,同一专业内区分初试科目组,依照学院排序规则,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序提出待录取意见,张榜公布,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同等学力人员加试本科主干课程2门,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专业课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外国语复试成绩低于30分者,或比报考学科门类(类别)外国语科目基本复试线(国家线)低15分以上者,不予录取。
4.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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